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要
求高层一类民用公共建筑;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
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其他二类公共建筑;并要求,当每层
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一台,当每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但4500
平方米时,应设置两台,当大于4500平方米时,应设置三台。 目前相关的疏救启用
标准:受消防控制中心指令或首层消防队员专用操作按钮控制进入消防状态的情况
下,应达到:
A、电梯如果正处于上行中,则立即在最近层停靠,不开门,然后返回首层站,并自
动打开电梯门;
B、如果电梯处于下行中,立即关门返回首层站,并自动打开电梯门;
C、如果电梯已在首层,则立即打开电梯门进入消防员专用状态;
D、各楼层的叫梯按钮失去作用,召唤切除;
E、恢复轿厢内指令按钮功能,以便消防队员操作;
F、关门按钮无自保持功能;
